钢结构制作的安全
编辑:【海南康氏力拓空间结构工程有限公司】 更新时间:【2015.08.21】 浏览次数:【2262】
钢结构生产的现场环境,不管是室内或是室外,往往均处于一个立体的操作空间之下,这对安全生产应极为重视,尤其在室内流水生产布置条件下,生产效率很高,工件在空间大量、频繁地移动。一般统计,其移动重约为产出量的4- 10倍。工件多由行车等起吊在空间作纵横向及上下向的线性运动,其移动几乎遍及生产场所每一角落的上空。
为便于钢结构的制作和操作者的操作活动,构件均宜在一定高度上搁置。无论是堆放的搁置架、装配组装胎架、焊接胎架……等都应与地面离开0.4 - 1.2m。因此,操作者实际上除在安全通道外,随时随地都处于重物包围的空间范围内。
在制作大型钢结构,或高度较大、重心不稳的狭长构件和超大构件时,结构和构件更有倾倒和倾斜的可能性,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安全事故的防范。除操作者自身应有防护意识外,还需各方位都应加以照看,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从钢结构生产的各个工序中,很多都要使用剪、冲、压、锯、钻、磨等机械设备,这是一种人与机械直接接触的操作,被机械损伤的事故时有发生。但机械损伤事故的概率仅次于工件起运中坠落的事故,更须作必要的防护和保护。
安全防护包括:
(l)自身防范:必须按国家规定有关的劳动法规条例,对各类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,特别对特殊工种必需持证上岗。对生产场地必须留有安全通道,设备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各6-1-3所示。进入现场,无论是操作者成生产管理人员,均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,并应注意观察和检查周围的环境。
设备布置的间距规定如图6-1-3。为安全生产,加工设备之间要留有一定的间距作为工作平台和堆放材料、工件等之用。
(2)他人防范: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规程,以免损及自身和伤害他人,对危险源应作出相应的标志、信号、警戒等,以免现场人员遭受无意的损害。
(3)所有构件的堆放、搁置应十分稳固,欠稳定的构件应设支撑或固结定位,超过自身高度构件的并列间距底大于自身高度,(如吊车梁、屋架、桁架等)以避免多米诺骨牌式的连续塌倒。构件安置要求平稳、整齐,堆垛不得超过二层。
(4)索具、吊具要定时检查,不得超过额定荷载。焊接构件时不得留存、连接起吊索具。被碰甩过的钢绳,一律不得使用。正常磨损股丝应按规定更新。
(5)所有钢结构制作中半成品和成品胎具的制造和安装,应进行强度验算,切切不能凭经验自行估算。
(6)钢结构生产过程的每一工序或工步中所使用的乙炔、氧气、丙烷、电源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,定期检测泄漏和接地现象。
(7)起吊构件的移动和翻身,只能听从一人指挥,不得两人并列指挥或多人参与指挥。起重物件移动时,不得有人在本区域投影范围内滞留、俘立和通过。
(8)所有制作场地的安全通道必须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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